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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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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0】17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朔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10055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铁岭市新城区新弘国际城2幢2-9-1,面积13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 朔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