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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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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按照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档案的函》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我市开展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二、《通知》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让铁岭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解放思想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全面排查毁林占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毁林占地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毁林占地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通知》工作重点
针对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95起案件,进行再排查、再巩固、再靠实,进一步完善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任务销号档案。
原政策文件:关于完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整改任务销号档案巩固毁林占地 整治成果的通知(铁自然资发〔2021〕103号)
原政策文件链接:http://zrzyj.tieling.gov.cn/tlgtj/zwgk87/tzgg79/gztz68/146141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