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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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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迁办理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回迁办理声明
编号:(2021)32
权利人刘阳因办理不动产产权调换业务,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银州区铜钟街道佳丰北郡45幢4-9-1,面积105.7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无异议,如出现纠纷,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阳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