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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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1-27 00:00:00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自然资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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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自然资发〔2022〕4号

  关于印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银州分局、国土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

  现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资金管理科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规范性文件及制度。《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

  (二)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解读 unscramble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单位预决算管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使预决算公开工作有了管理依据。

  二、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包括: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银州分局、铁岭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

  文件执行期限: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即2022年1月27日起执行。

  四、重要内容解读

  (一)、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二)、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1、规范性文件及制度。《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

  2、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3、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4、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相关文件:关于引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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