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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并启用新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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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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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并启用新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

公 告

根据自然资源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通知》(自然资办〔2018〕1403号)文件精神。原“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发证专用章”更换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并20217月1日停止使用“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发证专用章”同时启用“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特此公告。

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