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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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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国厚保管不善,将证号4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经济开发区秦家岗子分场,面积501.7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