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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2024】120号

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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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铁岭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龙兴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证号LTA236194-Y2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鑫都花园3幢4-6-2,面积57.17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铁岭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龙兴支行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