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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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迁办理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回迁办理声明
编号:(2024)0004号
权利人郭志鹏所持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0993号经协议由0994转入面积95平方米。现办理不动产产权调换业务,回迁一套房屋坐落于铁岭市银州区铜钟街道佳丰北郡45幢4-14-1,面积105.7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无异议,如出现纠纷,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关。
声明人:郭志鹏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