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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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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任国辉、魏红云因保管不善,将辽(2022)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00331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新城区莲花湖1号75幢3-4-4,面积101.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国辉、魏红云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