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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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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铁岭东北物流城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LTA260511-S1-G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铁岭市新城区东北物流城热源厂1-1 ,面积 1808.77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铁岭东北物流城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