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县区登记公告

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3】35号)

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01日

阅读: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春晓,郭妍姝 因保管不善,将LTA175388-S1-G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新城区浅水湾1号凤翔居3幢1-6D,面积138.3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春晓,郭妍姝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