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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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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王占福因保管不善,将辽(2023)铁岭市不动产权第00221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官台新苑22幢3-3-2,面积77.86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占福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