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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15号)

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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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焦龙因保管不善,将辽(2023)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00349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铁岭市新城区莲花湖1号4幢2-4-1 ,面积 87.28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焦龙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