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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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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自然资源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委发〔2016〕23号)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经铁岭市司法局审核确认,上报公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及派出机构行政主体资格、执法职能。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自然资源部法规政策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与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明确一把手、班子副职落实主体任务责任清单。

  2、编制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资料汇编》,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提高自然资源效能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全面工作、提高实施管理水平,确定了各项工作定岗定责任务,并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加强考核,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有序进行。

  3、按照市政府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我局对政务服务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确定我局权责事项目录共183项,进驻市审批服务局录入工作,完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服务指南》已编制完毕并投入一站式窗口审批事项使用。对每一项都明确了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承诺时限等相关事项。全面梳理依法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以“一件事”为标准,再造流程,整合共性材料,对投资项目领域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建立“以服务为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审批模式,同时,大力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遵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提高我局制度建设质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同时,根据要求对涉及我局职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根据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与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扎实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将我局各项执法决定文书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我局能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通过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议、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整训班及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等方式,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6件(其中主办件12件,协办件24件),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实行重大项目通报和开展论证会;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地质灾害防范、矿产资源保护方法等知识以及相关法律常识。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接收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021年发生1起行政复议案件,已结案。政策法规科(信访科)依据法律依据,确定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义务。明确了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程序。

  3、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行政诉讼案件截止12月15日共发生53件,其中行政诉讼34件;民事诉讼案件19件;涉及诉讼标的额1.04亿元。

  机关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庭审旁听,通过参加庭审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加强与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各类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4、信访工作。截止2021年11月10日,辽宁信访信息网络共受理,办结网络投诉38件,其中国家交办840重复访1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100%。信访案件转办32件,信访复查7件,全部结案。完成本年度自然资源部信访信息系统投诉受理工作共20件,完成本年度重复信访工作(共计三批次重复信访工作),以及省信访其他临时统计和上报信访案件工作。

  市长热线省、市一共179 件。及时办理日常接访20件,共接访20多人次。

  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工作人员都与投诉人电话沟通,耐心细致解释并将答复结果告知,把党的关怀和温暖体现在认真办理接待每一名上访群众来信来访中,得到了群众的满意和好评。

  5、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2021年7月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行业治乱督导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通知》、《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1)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矿山企业进行抽查。2021年7-9月我局从全市88家矿山企业中,随机抽查20家矿山企业,对其进行了严密排查,其中:调兵山3家企业;铁岭县11家企业;开原市2家企业;西丰县3家企业;昌图县1家企业;进行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高安全生产综合能力 ;企业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标志牌、防护网是否齐全。

  (2)配合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开原市八宝镇茨林子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一案。今年7月份,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配合调查处理开原市八宝镇茨林子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0亩一案,现已实施了行政处罚,恢复了基本农田,罚款已交,涉嫌犯罪已经移交给了市公安局。

  (3)线索情况: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国土

  资源监察支队上报6个案件;银州分局主动摸排3件线索,都是盗采矿产资源的案件,2021年8月都已移交铁岭市公安局铁南分局;开原市自然资源局上报4条线索;昌图县自然资源局2条线索。

  按照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辽宁省自然

  资源厅和铁岭市扫黑办同时报送每季度行业治乱的工作开展情况。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工作,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安排年度普法任务,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计划》、《市自然资源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专题培训,加大法治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局认真总结和分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党组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高度。

  特此报告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