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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八棵树镇鹏达石灰石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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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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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时间:2021-01-04  9:00:00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开原市八棵树镇鹏达石灰石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桥 024-79893260

  2021年01月04日

开原鹏达二合一方案—公示版(评审意见+公章)(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