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114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合理规划停车场地的建议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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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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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自然资函〔2022〕46号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1141号建议的答复

常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停车场地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非常中肯,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依据《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标准,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组织的需要,规划停车设施力求均衡分布,并与城市道路网有机结合。停车场主要布置在商业区、城市出入口及城市汽车客运站等处,新老城区规划公共停车场一共34个,总面积约55.9公顷;其余配置在大型商业配套停车场内,商业配套停车场总面积为920000平方米。规划指标达到人均要求。

目前停车场建设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正在逐步实施中,为保障城市停车的需求,我局会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结合铁岭实际情况规划停车场(库);必要时可根据有关单位申请,考虑在商业中心区及停车位严重紧缺的区域规划立体停车场;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实际需求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停车库和停车位,并在验收阶段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划要求配停车场(库)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规划验收。 我局也将全力配合市公安局交管局,根据新老城区现有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进行规划设计停车场、停车位,以缓解新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