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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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7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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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国土资源局

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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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式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并贯彻实施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市内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指导或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监督并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式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察、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乙类矿种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按规定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察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一)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信访科)、规划科(调控和监测科)、征转用地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质勘查环境科、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监察科。

二、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一)市国土资源局银州分局主要职能有:依法主管辖区内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二)直属分局主要职能:1.负责铁岭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2.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测绘,变更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交易.4.国有土地地籍档案管理.5.国有土地跟踪及信访.6.国有土地1:500数据库建设及查阅。(三)铁岭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辽河保护区管理大队主要职责有:1、负责辽河保护区域内的国土监察工作;2、负责辽河保护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3、负责辽河保护区的土地确权工作;4、编制并实施辽河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利用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加强土地的用途管制。(四)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能:为铁岭市城区提供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并具有对储备地块予以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管理职能。(五)铁岭市经营性用地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有:1、负责银州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转让、租赁、经营性用地的管理工作,规范二、三级土地市场。2、负责银州区城市规划区内商业、饮服业、修理业、加工业,城市私人宅基地及临时性占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工作。(六)铁岭市征地服务处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超过50亩以上的征地动迁工作。(七)铁岭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探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招标、管理价款、使用费等。(八)铁岭市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对全市系统内的国土资源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对新录用人员、晋升任职岗前培训,以及在职人员的更新知识培训;负责对培训人员学籍的档案管理。(九)铁岭市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础工作,对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测量、组卷、呈报。组织大型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十)铁岭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主要职能:为全市土地利用提供规划和测绘、土地规划编制修订及实施、土地详查及征地勘测定界。(十一)铁岭市矿产资源管理监测中心主要职能:为矿产资源开发提供管理保障,研究全市矿业发展态势及编制、储量、矿山生态与地质环境的监测等。(十二)铁岭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有:1、承担市级土地、矿产资源基础信息、技术信息、档案资料的收集、综合开发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动态数据的收集和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2、承担全市国土环境资源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为社会提供工艺信息服务等。(十三)铁岭市国土资源收支结算中心主要职责有:按照局下达的用款计划,负责全局资金调拨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往来账目的登记、核算工作,并办理支出报销手续;负责全局各科室、部门预算的执行以及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局各项收支业务。(十四)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全市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全市房地产交易工作;市区房产监理工作;市区房产仲裁工作;市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查处有关房产产权产籍交易违章案件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6个

    纳入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机关

2、铁岭市国土资源局银州分局

3、铁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4、铁岭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5、铁岭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辽河保护区管理大队

6、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

7、铁岭市经营性用地管理中心

8、铁岭市征地服务处

9、铁岭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办公室

10、铁岭市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

11、铁岭市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

12、铁岭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

13、铁岭市矿产资源管理监测中心

14、铁岭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15、铁岭市国土资源收支结算中心

16、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375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751.84 万元。2016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 3751.84万元。2015年当年合计39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27.2万元。2015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3927.2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减少175.36万元。减少比例为4.5

2016年当年总支出3751.8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30.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整理支出6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408.5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1.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调查37.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439.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17.31万元。

2016年不动产登记中心88人并入我局,所以我局2016年基本支出各项同2015年相比都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6年1882.77万元,2015年1123万元,增加了75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385.41万元,2015年323.5万元,增加了6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579.47万元,2015年419.2万元,增加了160.27万元。项目支出2016年904.19万元,2015年2061.5万元,减少了1157.31万元。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51.8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30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30.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整理支出6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408.5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1.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调查37.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439.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17.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4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47万元。项目支出904.19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1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11.41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30.69万元,主要是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到位。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30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20次、人数16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49万元,比2015年减少139.21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运行费用显著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铁岭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下载:

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