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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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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2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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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及辽宁省统一部署铁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市7个县(市)区选派及聘用技术人员400余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 59.86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情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73685.52公顷(1010.53万亩)。其中水田53653.24公顷(80.48万亩),占7.96%;水浇地3831.09公顷(5.75万亩),占0.57%;旱地616201.19公顷(924.30万亩),占91.47%。

  (二)种植园用地8989.05公顷(13.48万亩)。其中,果园8334.11公顷(12.50万亩),占92.71%;其他园地654.94公顷(0.98万亩),占7.29%。

  (三)林地440225.86公顷(660.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01428.10公顷(452.14万亩),占68.47%;灌木林地79763.76公顷(119.65万亩),占18.12%;其他林地59034.00公顷(88.55万亩),占13.41%。

  (四)草地6667.85公顷(10.00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7383.49公顷(11.08万亩)。其中沼泽草地19.74公顷(0.03万亩),占0.27%;内陆滩涂7363.35公顷(11.05万亩),占99.73%;沼泽地0.4公顷。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063.61公顷(139.6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590.74公顷(8.39万亩),占6.01%;建制镇用地10074.13公顷(15.11万亩),占10.82%;村庄用地72426.25公顷(108.65万亩),占77.82%;采矿用地2862.85公顷(4.29万亩),占3.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09.64公顷(3.16万亩),占2.27%。

  (七)交通运输用地23835.46公顷(35.7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77.56公顷(2.67万亩),占7.46%;公路用地9549.38公顷(14.32万亩),占40.06%;农村道路12500.99公顷(18.75万亩),占52.45%;机场用地2.07公顷,占0.01%;港口码头用地0.17公顷;管道运输用地5.29公顷,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075.32公顷(63.1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7266.73公顷(25.90万亩),占41.04%;湖泊水面11.80公顷(0.02万亩),占0.03%;水库水面10635.90公顷(15.95万亩),占25.28%;坑塘水面4379.72公顷(6.57万亩),占10.41%;沟渠7575.45公顷(11.36万亩),占18.00%;水工建筑用地2205.72公顷(3.31万亩),占5.2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各级“三调”部门要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夯实“三调”成果作为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制定的基本依据,为铁岭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铁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铁岭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