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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铁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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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铁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4月7日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实施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以推动我市采矿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强化矿产资源保障供应能力,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等各项工作,打造全市采矿业合理有序发展的新格局。

  二、《规划》是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要求,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体,各县(市)区要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

  三、《规划》是全面落实省矿产资源规划、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等相关产业规划,营造层层落实、相互衔接、信息共享,合理开发利用的新局面,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实施顺利。

  四、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制度,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推进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为违反《规划》的行为,巩固树立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附件: 

铁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pdf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