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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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组织编制了《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形成规划公示稿,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按程序将《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本次公示的版本为规划草案,最终以批复文件为准。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公章。
一、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4月7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7号如意大厦1523房间
电子邮箱:tlgtkjghk@163.com
联系电话:024-79893255
热忱期待您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
1.《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附件2:
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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